焦体〔2021〕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
经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研究,将于2021年5月至7月举行2021年焦作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会。本届运动会全面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集中展示我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各项竞赛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将《2021年焦作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会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规程要求,积极做好参赛筹备工作。
焦作市体育局 焦作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焦作市体育局、焦作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焦作市场馆管理中心
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
焦作市业余篮球学校
二、竞赛时间
2021年5月至7月
三、竞赛地点
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焦作市体育中心
四、竞赛项目
篮球、足球、排球、田径、太极拳
五、参赛单位
焦作市各级各类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六、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焦作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会规程和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市、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队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代表队应自行负责为其代表队成员(包括领队、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等)在比赛中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二)凡参加焦作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会比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焦作市体育局核发的参赛证,无证者不准参加比赛。赛前须向各单项竞赛委员会提交书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承诺书,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报名或参赛不足4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不能兼报其它大项。参加比赛小项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比赛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如单项竞赛规程与本竞赛规程有矛盾处,以本竞赛总规程为准。
(三)比赛监督、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由焦作市体育局焦作市教育局负责选派。
(四)参赛资格审查办法、竞赛纪律以及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守则等另行制定。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焦作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会个人单项、团体、集体项目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参赛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计分从高分计起。
(二)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果第 8名并列,则继续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统计。
十、奖励办法
(一)获得各项目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获得冠军运动员的责任体育老师颁发获奖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裁判员、运动队)”、“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行规定。
十一、报名日期
(一)第一次报名:各参赛学校填表拟参加比赛项目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焦作市体育局青少科,参加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二)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学校按各比赛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崔 林 3936301
E-mail:jztyjxlk@sina.com
十二、服装
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本队服装,比赛服装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十三、食宿和差旅费
各参赛队费用自理。技术官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食宿、差旅、劳务等费用,由组委会负担,依据焦作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焦作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会解释权属焦作市体育局,单项竞赛规程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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