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体〔2019〕65号
焦作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2019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资助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豫体群〔2019〕7号)要求,结合我市近年来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及各县(市)区2019年申报计划,市体育局编制了《2019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体育局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方案
一、项目计划安排
(一)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主要用于行政村(含帮扶村)新建项目配建器材和更新超期器材。
(二)全民健身路径项目主要用于城区内的居民区、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布局实施,以加快我市“四城联创”、“精准扶贫”和构建完善城区10分钟健身圈建设。
二、项目建设期限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项目须在2019年9月10日前完成。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配置标准为1副篮球架、1个室外乒乓球台和6件健身器材。场地基础建设由受赠单位负责解决。
(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配置标准为12件健身器材(含告示牌)。
四、项目分配数量
(一)省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共180套)
解放区:3 套 山阳区:6套 中站区:6套
马村区:5套 示范区:17套
沁阳市:28套 孟州市:28套 武陟县:25套
博爱县:25套 修武县:22套 温 县:15套
(二)全民健身路径(共34条)
解放区:10条 山阳区:10条 中站区:4条
马村区:4条 示范区:5条 修武县:1条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全市建设方案,制定本辖区2019年体育健身工程实施计划。安排专人负责配合中标厂家、受赠单位及第三方对配发器材做好接收、安装及验收工作,并对所配发器材进行详细统计备案。
2.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要保证受赠单位基础场地符合器材安装要求,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场地硬化建设由各受赠单位自筹解决,保证在器材到位前,完成场地基础建设工作。
4.中标器材供应商负责器材安装工作,受赠单位及配合负责安装时所需水、电及沙、石、水泥等原料的供应,确保器材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5.县(市)区体育部门与受赠单位签订“体育健身器材受赠协议书”,督导受赠单位履行其相关职责。
6.请各县(市)区9月30日前,将本辖区2019年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总结、安装汇总表及器材安装照片报市体育局群体科,电子版报送至邮箱tyjqtk@sina.com,联系人:李伟起 电话:0391-393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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