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二级运动员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对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工作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此项工作做到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便民高效。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焦作市体育局对焦作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相对人《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的审批、发证工作。
3、职责
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相对人的资格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证照、材料进行审查;行政事项服务科依据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合格的,做出准予行政确认的书面行政通知(红头),制作二级运动员证,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不合格的,退还行政相对人;负责发放《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
4.2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供材料:
1.申请书1份;
2.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3份
3.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包括:
(1)身份证、注册证(或参赛证)和学籍证;
(2)秩序册(只需复印封面和与本人有关的页码即可);
(3)成绩册(只需复印封面和与本人有关的页码即可);
(4)成绩证明单;
(5)获奖证书;
4.个人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和电子版;
5.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核汇总表1份(二级)。
4.3承诺时限
2个月
4.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法律依据
1.《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2、《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
6.存档资料
存档资料名称 |
保存期限 |
保存地点 |
1.申请书1份; 2.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3份; 3.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
长期 |
焦作市体育局 |
电子资料 |
长期 |
电子监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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